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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6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的通知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委组织部孙伟化、省教育厅卢振环
  2、培养。继续做好“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招生工作,计划招生2000名左右;抓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培养质量;全员跟踪“村村大学生”回乡建设新农村发挥作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有关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教育厅张永洲
  (十九)城市危棚区改造。
  任务目标:按照全省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的要求,今年完成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23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二十)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任务目标: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年新增500户;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城市数达到9个;全省累计实施廉租住房户数达到4500户。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建设厅史殿臣
  (二十一)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任务目标:
  1、及时发现并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
  2、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认真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加大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征缴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当地项目建设底数,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秦玉德
  第五项:学校危房改造行动
  (二十二)中小学校危房改造。
  任务目标:通过开行贷款和省级财政补助方式,筹集资金7.6亿元,完成113.9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财政厅李继纯
  第六项:助残行动
  (二十三)抓好残疾人康复与扶贫工作。
  任务目标:
  1、康复。(1)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8640例,免费为800名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依托社区和残疾人家庭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3)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12000件用品用具及辅助用品。
  2、扶贫。(1)使农村100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决温饱。(2)为全省农村10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建造新房。(3)帮助1000名贫困残疾学生解决因贫困就学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残联段有山
  第七项:治乱行动
  (二十四)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
  任务目标:
  1、继续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完善公办高中“三限”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
  2、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积极扩大医用耗材特别是高质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把药品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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