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工业项目增补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杭经投资[2007]90号)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各区、县(市)发改局、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为深化实施“工业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力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拟再组织一批工业项目增补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重点办《关于做好2007年度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重建办(2006)46号)的要求,必须是重大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以下要求:
1、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在项目核准后可申报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核准后可申报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2、备案类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备案且获得规划选址、环评、土地预审等有关行政许可后可申报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可申报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区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详细填写工业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地点、项目用地(含总用地、农转用、耕地)、2007年度项目用地(含总用地、农转用、耕地)、项目前期进度(含选址意见书、环境评价报告、土地预审文号、项目审批文号(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文件文号)等内容,具体填写表格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区县(市)、各部门将增补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业项目汇总后,于4月15日前将附件和相关批文(复印件)各1份报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
市经委联系电话:85252018、85252049,传真:85252079。
电子邮箱:hangz@zjjmw.gov.cn。
附件:2007年度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二○○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07年度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单位: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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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项目│建│总投│资金│建设│ 项目用地 │2007年度用地需求│ 项目前期进度 │备注│
│ │名称│设│ 资 │ │ 地├────────┼────────┼──┬──┬──┬──┤ │
│号│ │规│ │来源│ 点 │ 总用地 │ 总用地 │选址│环境│土地│项目│ │
│ │ │模│ │ │ ├──┬─────┼──┬─────┤意见│评价│预审│审批│ │
│ │ │ │ │ │ │ │其中农转用│ │其中农转用│书(│报告│文号│文号│ │
│ │ │ │ │ │ ├──┼──┬──┼──┼──┬──┤文号│(文│ │ │ │
│ │ │ │ │ │ │ │ │其中│ │ │其中│ ) │号)│ │ │ │
│ │ │ │ │ │ │ │ │耕地│ │ │耕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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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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