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民政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1、通过宣传社会救助法规政策,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培育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现代慈善意识,营造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2、通过宣传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法规,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深化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落实民权。
3、通过宣传民间组织法规,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4、通过宣传区划地名法规,依法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5、通过宣传殡葬管理法规,依法推动殡葬改革,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风尚。
6、通过宣传优抚安置法规政策,依法推进优抚安置制度的改革,引导优抚安置对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7、通过宣传社会福利和老龄法规政策,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推动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营造扶弱助残、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8、通过宣传婚姻、收养法规,不断提高登记服务水平,推进婚姻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三)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相关业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继续开展“全省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继续在每年4月最后一周集中开展“全省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把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让民政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民政。同时,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学习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将民政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日常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培训场所、民政部门网站等阵地,形成机关法制学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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