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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01-200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01-200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民文〔2007〕31号)


各省辖市民政局,厅属各单位:

  2001-200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按照《全省民政系统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特点,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扎实有效地推进“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民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民政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各项民政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执法行为日益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中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年来,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全省民政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厅决定,对郑州市民政局等40个先进集体、魏益红等5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1-200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

  附 件
2001-2005年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新郑市民政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兰考县民政局杞县民政局

  洛阳市涧西区民政局栾川县民政局汝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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