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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云南省2006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云南省2006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建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参加考试人员:

  云南省2006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已经在云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公布,经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批准,由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负责全省造价员办证工作。现就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事宜
  考试合格人员,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到各州、市建设局(建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专业造价管理部门办理证书。办理程序如下: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2006年考试合格人员应参加云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书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办理资格证书。
  参加培训事宜见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书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云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登有通知全文)。
  部分州、市换证培训已经结束的,其属地考试合格人员应于2007年5月20日前报名参加省造价协会举办的省属单位培训班。
  2、参加换证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按提示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初始密码。
  3、在网上按照“造价员管理系统”的提示填报和核对数据,提交办理证书申请并打印书面审批表。
  4、携带“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在职在岗)、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及半寸免冠照片3张(2张分别粘贴于审批表照片栏内,1张轻贴于审批表右上角),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办证。

  二、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有关事项
  云南省概预算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制,当年考试成绩在两年内有效。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将予以保留,如考生在下年度概预算员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考试,视为全部科目合格。

  三、各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专业造价管理部门办证注意事项
  1、各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专业造价管理部门作为办证初检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符合要求者进入办证程序。
  2、初检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登记汇总后进行网络上报,同时应打印证书,附“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每位初审通过人员一份),统一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由协会复核确认并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后,返回初检部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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