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失业应急预案的通知

  1.5.3 在处置较大以上失业问题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努力减少失业人员数量,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程度。
  1.5.4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失业调控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较大以上失业问题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较大以上失业问题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6 预案启动条
  当登记失业率超过本地年度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警戒线时,劳动保障部门应立即报请失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失业应急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失业应急领导小组(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套人马,二块牌子),决定和部署本市失业应急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区的失业应急管理工作。
  2.2 工作机构
  市失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失业应急办”)是市失业应急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综合协调本市失业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失业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失业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各区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失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 专家机构
  市、区失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失业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失业应急处置工作。

3 工作机制


  市、区失业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应对较大以上失业问题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失业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失业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基层应对较大以上失业问题能力。
  3.1 预测与预警
  市、区失业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失业问题,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