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农纪发[2007]4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河北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7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07年3月27日)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7]6号)要求,2007年继续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治理成果。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部署,继续围绕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资金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监管协调、运行规范、使用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建设和谐河北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治理任务
2007年,要进一步深化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治理重点,加强对涉及“三农”等专项资金的集中治理,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厅属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农业有关部门(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下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依据职责组织对2006年度中央和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报送有关报表。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二)深入进行集中治理。根据省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2005至2006年度中央和省安排、投入、实施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治理,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审计机关进行重点审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