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卫妇发[2007]7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今年以来,助产机构产科就诊及住院分娩量明显上升,产科床位紧张甚至供不应求。各助产机构采取多种方法满足广大孕产妇需求,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预防医院感染,加强助产机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助产机构要高度重视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组织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有关医院感染控制与预防知识的培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产科病房、母婴同室和新生儿病房管理,合理增加病房,合理设置病床。严格按照产科建设标准安排房间及床位,不得随意加床、缩减人均面积和床间距。
三、要教育和督导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工作制度,求实求严求细,努力减少导致医源性感染的各种因素。
四、切实做好重点部门与重点环节的消毒灭菌工作,尤其是要加强产科医疗器械的清洗灭菌,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消毒,新生儿室、母婴同室、新生儿沐浴室和配奶间的环境卫生消毒,做好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工作。按规定定期监测消毒剂浓度,并做好记录。
五、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短时间内发生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或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时,必须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采取有效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六、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杜绝疲劳工作。事故出于疏忽,安全来之警惕。必要时医院应协调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支援产科,特别是增加产科门诊和急诊医务人员的力量,保证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