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农业和城市气象服务。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价系统,进一步加强农经网建设,开展精细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建立良种引进、基地选建、设施农业等项目开发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机制。要开展与城市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气成分观测,开展相应的预报服务工作。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部门要提高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能力,建立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业务体系。要加强冰雹多发区的防雹业务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增加防雹控制区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效益。
(四)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地区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
(五)扩大气象服务范围。各地区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企业、社区、学校的气象服务,扩大气象服务的公众覆盖面,不断满足全市人民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设施进行科学普及工作,建设现代化的气象天文馆。
三、推进气象业务体系建设,促进气象事业快速发展
(一)加强机构建设。各地区要健全各级气象机构,建立和完善区级气象服务机构和人工影响天气机构,满足气象监测、预报预测、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和气象行政管理的需要。要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吸收气象部门参加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资源开发等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二)提供经费保障。各地区要将气象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要加大对气象台站的投入力度,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气象部门职工的各项待遇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相同。要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房改、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加大科技支持。各地区要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科研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观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环境、气象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要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环境、疾病发生规律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