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网调度设施,包括:各级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线路设施、电力微波通信站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五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沿导线边线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在一般地区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22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地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沿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第三章 许可管辖
第六条 发电厂、水力发电厂设施保护管辖
凡本市境内涉及发电厂、水力发电厂的有关设施,由该设施(设备)的产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负责管辖。
第七条 变电所设施保护管辖
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境内35千伏及以上的变电所设施和长兴、德清、安吉三县境内220千伏及以上的变电所设施,由湖州电力局变电运行工区负责管辖;
长兴、德清、安吉三县境内110千伏及以下的变电所设施,由各县供电局负责管辖。
第八条 电力线路设施保护管辖
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境内35千伏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地下电力电缆线路设施和长兴、德清、安吉三县境内110千伏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由湖州电力局线路工区负责管辖;
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境内10千伏及以下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地下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由湖州市区供电分局负责管辖;
长兴、德清、安吉三县境内35千伏及以下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和地下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由各县供电局负责管辖。
第九条 城市、农村公共配电设施,由各县、区供电局(分局)负责管辖。
第十条 电网调度设施保护管辖
本市境内电网调度的微波站设施和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电力调度的通信线路设施,由湖州电力局调度所负责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