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质量,是“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资源、技术、示范、指导作用,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5%以上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万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740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163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60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457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394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628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720名,帮助4.32万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和治疗,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1.36万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全面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普及开展社区康复人员培训;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服务机构、学校、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建立适应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康复场所,形成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2.全面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继续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对全市4.32万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和防治康复;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将重症精神病病种纳入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开展免费服药;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3.全面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建设,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目标。广泛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1700例以上;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加强偏远农村县(市)手术能力建设,加大眼科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4.继续加强聋儿康复工作,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巩固和加强市、县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办好聋儿家长学校;加大贫困聋儿救助力度,让全市贫困聋儿都能戴上助听器;开展人工耳蜗植入者康复训练。
5.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贫困残疾人救助保障体系。通过纳入城市大病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
6.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市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