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机制,强化责任。以制度规范管理,以管理保障质量,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要坚持用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工作落实。一是要完善工作程序。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要完善值班、接听、受理、转办、呈报、专报、交办、督办、反馈、资料归档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受理、呈报、协调、处理、督办、回复等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二是健全交流制度。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各网络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加强横向联系与沟通,共同分析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三是建立讲评制度。要定期对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严格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各网络单位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予以表彰,对群众满意率低或者出现三次以上不兑现承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或单位的评优评先资格。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擅离岗位、态度粗暴、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敷衍塞责,拒绝或拖延办理,不报或虚报反馈结果,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法规性强、情况复杂需要耐心而细致的工作,也是政府接触群众、了解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渠道。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关键在于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因此,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投诉的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快速解决或明确答复。
一是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要做到不漏接一个电话,不漏听一件投诉,不简单粗暴对待一个问题,全面及时热情地受理群众投诉;各承办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争取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迅速与来电人联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出“症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对于突发性或者紧急事件,相关部门领导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紧急处置,并随时汇报。对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接到反馈单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电话交办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要求急办的,应立即办理,并随时反馈办理结果。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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