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委托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承办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湖卫〔2007〕31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转变机关职能,根据湖州市机构编制
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医学科技情报站等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湖编〔2004〕103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07年起,将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委托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望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我局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工作。把好考试报名准入关,严密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及时总结分析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建立和完善考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保密制度的落实,以进一步确保考试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