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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7-200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采取各种措施,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六公示”和“六承诺”:

  按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在招生开始前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咨询投诉电话,招生结束时公示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同时公开承诺做到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四、对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态度不简单生硬,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五、在招生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态,查清原因,稳妥善后”的原则,将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六、我校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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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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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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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公办、完全民办或国有民办                         │
├────┼─────────────────────────────────────┤
│    │本校小学一年级就近入学服务范围为: 路以南, 路以西, 路以北, 路以东,主 │
│学校就近│要包括   等社区。                            │
│入学服务│初一年级就近入学服务范围为: 路以南, 路以西, 路以北, 路以东,主要包括 │
│范围(招│  等社区。                               │
│生地段)│补充说明:(必要时附招生地段图)                     │
├────┼─────────────────────────────────────┤
│学校年度│根据 〔2007〕 号文件规定,本学年度我校小学一年级招收 班,共计 人。初一年级│
│招生计划│招收 班,共计 人。                            │
├────┼─────────────────────────────────────┤
│学位申请│一、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 │
│条件及学│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
│位申请材│1.深圳市户籍儿童;                            │
│料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
│    │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
│    │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
│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
│    │二、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条件: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
│    │符合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
│    │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
│    │三、学位申请材料                             │
│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
│    │(1)户口本;                               │
│    │(2)儿童出生;                              │
│    │(3)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
│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
│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
│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 │
│    │住证或暂住证;                              │
│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 │
│    │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
│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 │
│    │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
│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
├────┼─────────────────────────────────────┤
│学位申请│(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
│程序和时│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时间:2007年 月 日-- 日。                │
│间安排 │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时间:2007年 月 日--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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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
│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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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               │学校招生投│               │
│咨询电话│               │诉电话  │               │
├────┼───────────────┴─────┴───────────────┤
│学校招生│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
│工作承诺│划招生,不以考试、竞赛、表演、面试等各种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
│    │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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