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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第1年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降低3个百分点,第2年降低2个百分点,第3年降低1个百分点。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率可按照一类行业基准费率核定交费。
  四、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培养和引进服务外包人才
  (十八)加快高校服务外包相关学科建设。发挥我市高校专家集聚的优势,整合相关学科资源,设立服务外包研究方向。高校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加大服务外包知识讲授的比重,加强服务外包技能的训练。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企业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医药、外语等一批高水平学科,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智力支持。
  (十九)建设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在地方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配套资金用于培训服务外包实用人才;拓展天津市人才发展资金的使用功能,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
  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充分利用和提升现有公共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吸引、鼓励国际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和面向日、韩、欧、美的中高级人才。
  (二十)鼓励开展多种方式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培训。将大学生就业工程与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目标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学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项目,参与服务外包企业假期实习和勤工俭学项目,促进大学生就业。支持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和实习项目,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对应届大学(含大专)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85%的补贴;对其
  他新上岗员工参加服务外包岗前技能培训,给予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服务外包培训所自支的15%的培训费用,经考核通过的,由地方政府返还。
  (二十一)吸引服务外包高级人才来津服务或创业。将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全市重点吸引人才范围,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和医疗保健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高级人才来津创办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天津市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项目启动经费支持和市人才发展基金委托的金融机构贴息贷款。大力实施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本市服务外包等部门聘用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其研究成果获国家专利并被我市采用的,或用人单位紧缺急需、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经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共同认证的国内外人才,可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在职称评审(考试)、人才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子女入托入学、购房购车、税收等方面,享受本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人才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为服务外包人才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测评、人才推荐、猎头服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服务外包发展创造优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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