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海关关于公布汕头海关2000年关于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的《公告》废止的公告

汕头海关关于公布汕头海关2000年关于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的《公告》废止的公告
(汕头海关公告2007年第12号)


  接海关总署通知,为了加强对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6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生效后,原汕头海关2000年关于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的《公告》同时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