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7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要切实转变职能和观念,突出重点,加强对医疗执业活动的属地化管理和全行业管理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打非工作阶段性成果,积极探索解决无证行医反复“回潮”的长效措施和方法。
  (二)组织开展“整治医院及周边地区‘医托’活动”平安建设实事项目。要依托社会综合治理平台,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医托”团伙及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贯彻实施《上海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校验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新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审查出证,加强监测,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五)做好医疗执业类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加强举报投诉分析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举报集中的热点问题要研究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六)继续做好对血液安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以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新技术等日常监督管理。
  (七)积极探索创新医疗执业管理方法和监督模式,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公示栏试点的推进工作。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
  2007年本市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要抓基础、抓规范,探索创新公共卫生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本市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督
  1、推行职业卫生监督分级分类管理。在对2006年本市开展的职业卫生监督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稳步推行职业卫生监督分级分类管理。
  2、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推进青浦、普陀两区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3、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探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模式,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考核评估和建立淘汰机制。
  4、加强放射诊疗监管。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市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加强许可后的监管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