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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工作的意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工作的意见
(恩施州政发〔200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56号),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恩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全州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四)切实落实消防工作政府负责制。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县、市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区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健全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州、县(市)、乡镇、街道以及各行业、各系统内部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乡镇、街道成立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县(市)、乡镇、街道每半年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州政府各部门每年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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