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和巴音郭楞技师培训学院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巴音郭楞技师培训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在石河子技工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由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管理,同时,接受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石河子技工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主要以培养石河子市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为主,同时,可承担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巴音郭楞技师培训学院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成立,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同时,接受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主要培养自治州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同时,可承担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巴音郭楞技师培训学院,均面向全疆招生,所需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