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补充通知
(深教〔2007〕91号 2007年3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深教〔2007〕493号)和《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深教〔2007〕33号)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现将200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07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中考试项目规则与方法的补充规定
(一)50米跑
采用电动计时,起跑姿势不限,使用“各就位……预备……鸣枪”三个口令。
(二)一分钟跳绳
器材:有生产合格证的跳绳均可使用。
(三)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场地:半场篮球场(篮球场规格为28米×15米)。
器材:统一使用七号篮球。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校要将市招考办下发的中考号(每生一号)粘贴或打印在深圳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每个考生一张)相应的位置上;选考项目打印在选考项目后栏的左侧,不得手写和涂改。
(二)有我市户籍的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三)体育尖子申请免考办理时间:4月9日-10日,由体尖考生所在的学校统一组织相关材料(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体育尖子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并附体育尖子名单、项目、成绩一览表(学校确认加盖公章),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批。
(四)伤残学生和身体发育异常Ⅱ学生申请免考,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于4月6日前,由学校将该类考生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五)身体发育异常小于Ⅱ学生申请选考的,选考项目得分按80%计。
(六)50米跑考试,学校需按班级每组8人或6人进行径赛编组(每班一个袋子),并将编排好的编组表及电子软盘于4月12日前交各考区办公室。
(七)缓考、补考时间为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深圳中学体育场,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