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考试。从2007年起,组织教师分期分批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每年两次的全国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和颁发的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具体考试事宜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另行安排。
5.开展评估。为确保培训质量,从项目启动开始,市级领导小组将配合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检查培训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工作,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建立和完善项目培训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由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是教育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且该项目涉及的部门较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统筹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二)建立开放、高效的培训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将该项目的实施工作与区域性教师网联计划相结合,充分利用“人网、天网、地网”等多种途径,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培训体系,做好项目培训工作。
(三)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在培训过程中,培训基地要以教育技术标准为依据,严把质量关。要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与“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相衔接,凡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核心课程7.0版本以下教材)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认同获得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初级等级证书;2006年及以后接受“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核心课程7.0版本以上教材)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认同已参加教育技术能力(教学人员)中级培训,但需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考试(详见附件)。要借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的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建立评估机制,加大评估力度,切实提高项目的实施绩效。
(四)确保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培训基地积极争取各级支持财政设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专项经费。在开展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培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防止发生乱收费现象,保证本项目实施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