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市、区教育局分别成立相应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长为市教育局副局长李长弓,成员为吴惠琼(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谢华(市电化教育馆馆长)、潘海东(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李臣(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综合处处长)、李吉南(福田区教育局副局长)、金依俚(罗湖区教育局副局长)、曾令格(南山区教育局副局长)、马广明(盐田区教育局局长)、郑映通(宝安区教育局局长)、袁学锋(龙岗区教育局副局长)。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组织管理体系,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市级项目办公室设在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项目的总体协调与推进等工作。
--市电化教育馆负责提供网上课程资源,对项目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负责中学教师的项目培训工作,并为区级项目培训提供业务指导;负责“主讲教师省级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逐步开发网络与面授相结合的远程教学模式。
--各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推进步骤
(一)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本项目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至2008年底,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完成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工作,使我市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争取使大多数教师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证书。
(二)推进步骤
1.制定方案。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和各区教育局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07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
2.主讲教师培训。2006年10-11月,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组织我市四名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级培训;2007年4月组织全市主讲教师50人参加省级培训。
3.实施培训。2007年4月,市、区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领导小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和各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做好培训前期准备工作。2007-2008年,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