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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启动实施深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启动实施深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深教〔2007〕128号 2007年4月9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关于启动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继〔2006〕14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决定从2007年起启动实施深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现将《深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立平,电话:82105652,传真:82105657)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粤教继〔2004〕16号),根据《关于启动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继〔2006〕14号)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和目标

  (一)意义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必然要求。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建立一套规范性、权威性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对于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提高教育技术培训质量,对于进一步促进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通过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全体教师实施教育技术的水平和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中小学教学中的普遍及有效运用。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部署及安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一套规范性、权威性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将教师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水平与教师资格认证、职务晋升等挂钩,形成鼓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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