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
(深教〔2007〕75号 2007年3月7日)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我局就全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广泛听取了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详见附件《深圳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调研报告》)。经反复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息时间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加强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要遵循“三个符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必须以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根本出发点,作息时间必须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符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并且在此基础上尽可能符合更多市民工作和生活的基本节奏。
进一步加强作息时间管理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作息时间的科学安排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近几年来,我市根据教育部有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对中小学校作息时间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践证明有关规定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同。目前,各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现行作息时间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擅自要求学生提早到校和推迟离校等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作息时间管理与课程管理相结合。学校在调整作息时间时,必须遵循课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必要的课程教育教学时间,并且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课时安排不足或超过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关规定的,要立即予以纠正。
三是加强作息时间管理与减负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相结合。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擅自加课、违规补课和超量布置作业。要因材施教和做好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个别帮教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的作息时间得以落实。
二、作息时间安排控制要求
全市小学在8:00以后,中学在7:50后安排统一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校在8:00-8:30之间开始上第一节课。小学在8:00以前,中学在7:50以前可以安排晨炼、早餐等活动,但是均由学生自愿参加,不进行考勤。学校要严格执行此项规定。
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市教育部门作出防疫、安全防范等安排,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在七时至十八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学校要告知家长:并非学生到校后或离校前都要安排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确有部分学生由于各种原因到校比较早,其他学生和家长不要盲目进行类比,应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到校为宜。学校应该了解学生到校情况,以便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