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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失效]

  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分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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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资标准      │                  适 用 范 围                  │
├──────────────────┼─────────────────────────────────────────┤
│       580元/月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           │
│      6.0元/小时       │                                         │
│      (原460元、5元)      │                                         │
├──────────────────┼─────────────────────────────────────────┤
│       500元/月       │黄石市市区;十堰市市区;宜昌市市区;                       │
│      5.5元/小时       │                                         │
│     (原400元、4.5元)     │                                         │
├──────────────────┼─────────────────────────────────────────┤
│       460元/月       │武汉市江夏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大冶市;襄樊市市区;荆州市│
│      5.0元/小时       │市区;孝感市市区;咸宁市市区、赤壁市、嘉鱼县;荆门市市区;鄂州市;随州市市区;仙桃│
│      (原360元、4元)      │市;潜江市                                    │
├──────────────────┼─────────────────────────────────────────┤
│       420元/月       │丹江口市、郧县;襄阳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县;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
│      4.5元/小时       │枝江市;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安陆市、云梦县、汉川市、应│
│     (原320元、3.5元)     │城市;黄冈市市区、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京山县、钟祥市、沙洋县;广水市;恩施市、│
│                  │利川市、鹤峰县、建始县;天门市                          │
├──────────────────┼─────────────────────────────────────────┤
│                  │阳新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房县;保康县、南漳县;五峰县、长阳县、秭归县、兴山│
│       380元/月       │县、远安县;孝昌县、大悟县;罗田县、英山县、红安县、麻城市、蕲春县、团风县;通山县│
│      4.0元/小时       │、通城县、崇阳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神农架林区           │
│     (原280元、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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