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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石家庄市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市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1月16日-19日)。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1月20日-2月5日)。相关责任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根据方案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月6日-10日)。各级各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省会、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部门之间要全力配合,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建立集中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监察机关要对集中整治活动中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于1月19日前将具体方案及主管领导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整规办。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与公安部、最高检、监察部《关于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加大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建立集中整治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涉嫌犯罪的破坏肉类市场秩序案件必须移送公安机关,对涉黑势力和团伙更要一查到底。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受理,快速取证,符合立案条件的迅速立案,依法处理。

  (四)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要将整规工作前移,强化乡、镇政府责任。要建立健全肉类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肉类食品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检验检疫与屠宰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与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进一步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的肉品安全机制。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又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形成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要注意抓好正面典型,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要搞好信息反馈,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专项行动中的每周五下午5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整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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