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石家庄市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石家庄市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石家庄市餐饮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肉品市场和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全市肉品市场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保证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肉品和饮食安全。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市场秩序,提高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肉品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07〕1号)要求,市政府定于2007年1月16日至2月1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使肉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肉类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肉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城乡居民的餐桌肉品安全放心。
二、整治范围和环节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畜禽肉品(含猪、牛、羊、马、驴、骡、犬、兔、鸡、鸭、鹅等),整治环节为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环节。严把畜禽养殖关,确保饲料使用无违规、出厂(场)畜禽无疫病;严把畜禽屠宰关,确保屠宰过程和肉品检验检疫程序规范、出厂肉品安全放心;严把运输、储藏关,确保肉品无污染;严把市场销售关,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严禁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
三、整治方式
此次集中整治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环节分别牵头负责,实行拉网式检查,对重点部位和环节集中检查整治,发现问题迅速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