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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民政重点工作第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


  (二)抚恤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协调财政厅,及时下拨2007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预拨资金3.4亿元,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取得新进展。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出台了《河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豫民〔2007〕1号),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实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保障残疾军人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并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给予政策倾斜。

  (三)退伍安置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22日,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07年度的退伍安置工作,目前,全省退役士兵的接收、教育培训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现行的接收安置政策,各级退伍安置部门正与有关部门和接受单位一起,协商制定2007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孤儿救助工作。一是贯彻省直16厅局《关于加强全省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做好孤儿救助工作。完成了全省孤儿问题调研,写出了比较翔实的调研报告,为做好我省5.7万孤儿救助工作提供了比较科学的依据。二是启动“蓝天计划”,我省争取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100万元,5个省辖市的儿童福利机构为首批受资助单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三是针对我省县乡两级儿童福利机构缺乏,部分孤儿、残疾儿童、弃婴和流浪儿童不能得到有效安置的情况,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乡级福利机构孤儿安置试点工作,确定了试点单位,拨出专款用于试点单位建设。四是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进展顺利,近200名残疾孤儿得到康复。

  (二)残疾人福利工作。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第1季度新办9家福利企业,新增200多名残疾人就业。同时,动员福利企业为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作贡献,树立福利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1-2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512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066人。

  (四)老龄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各项老龄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07〕58号),部署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根据全国老龄统计暨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召开老龄信息工作培训会,做好老龄统计资料采集汇总、上报工作。三是做好全省省辖市老龄办主任会议暨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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