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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日

郑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性别比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9号)及《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为依据,依法整顿,集中治理,净化环境,严惩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引流产(以下简称“两非”),有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郑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目标
  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联合查处“两非”行为工作新机制,使惩治“两非”、净化性别比治理环境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经过3-5年的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趋于平衡。
  三、具体安排
  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由市性别比治理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性别比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一)时间
  1.每年3、5、6、8、9、11、12月为县(市)、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间,具体安排在每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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