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各种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继续深化“两严一创”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由市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五)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促进宗教和谐。认真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继续做好统计、审计、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社会科学、地方志、档案管理、人防、气象和地震监测等各项工作。
主要由市民委、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外办、侨办、台办、地方志、档案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负责落实。
十二、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一)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经济管理制度和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把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由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市政局、执法局、卫生局、物价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为重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合理界定政府决策权限,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各项决策都要尽可能符合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