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春运价格不上浮。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春运期间铁路客运价格不上调、公路旅客运输价格不加成的规定,除允许平时运价低于基准票价的公路运输企业根据情况恢复按基准票价执行外,春运期间客运价格一律不得在基准票价的基础上上浮。为减轻交通运输企业负担,公路客运车辆减免一个月的养路费。严格按照《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撤并一批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控制二级以下公路设站收费,暂停公路收费经营权的转让,切实规范公路收费行为。(责任领导:龚秀松;牵头单位:重工业商品价格管理处;责任单位:物价检查所)
4、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今年春节期间,长沙市14.5公斤装液化气每瓶零售价格最高不超过85元,其他地区最高零售限价由各市州物价局公布。液化气出厂价格控制在供军队用油价格的83-92%之间,不得突破。认真执行民用液化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和综合管理费率控制标准,按月对液化气实际进价进行审核,依据当月综合平均进价加规定的经营差率及时调整和公布下月液化气零售最高限价,当液化气出厂价格下降时及时调低销售价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违反规定囤积居奇,擅自扩大经营差率,提高液化气价格,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责任领导:刘辉朝;牵头单位:消费品价格管理处;责任单位:重工业商品价格管理处、物价检查所)
5、关于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医疗服务成本的变化,大幅度降低CT、磁共振、X线等大型医疗检查价格,降价幅度为30%,按2006年服务例数计算,降价金额约3.24亿元,如湘雅附一、附二医院核磁共振原规定一次做一个部位900元、做两个部位1800元,现降低为一次做一个部位650元,做两个部位975元,降幅分别为27.78%、45.83%;参照邻近省份标准并结合医疗服务成本,适当调低130余项大众化的医疗收费标准,调低幅度为26%,降价金额约2亿元;规范部分常规检验项目价格,对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部分常规医疗检验项目由现行按检验项目分别计费改为按“套餐制”收费,降幅约为36.38%,粗略估算将减轻患者负担3.4亿元,如肝功能检查均价由110元降低到60元,肾功能常规检查均价由66元降低到20元,血脂常规检查均价由80元降低到30元。对一次性医用耗材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制止医院、医生随意定价加价,严格控制进销差率;继续在全省县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医药费用监测公告制度,让人民群众多一些收费知情权、主动权,尽量减少看病就医支出。(责任领导:邵桂初;牵头单位:服务价格管理处;责任单位:物价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