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5〕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5年度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2005年度县(市、区)固定资产
投资考核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为认真执行《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补充办法的通知》(嘉委办发〔2005〕70号)精神,切实做好2005年度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固定资产考核工作机构。市固定资产考核工作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考评办、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参加。各县(市、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和嘉兴港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于2006年1月6日前将考核机构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电话:2521657)。
二、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工作检查。各县(市、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和嘉兴港区要根据《2005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200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委办发〔2005〕45号)、《2005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说明》(嘉考评委办发〔2005〕1号)和嘉委办发〔2005〕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抓紧对本地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汇报材料于2006年1月13 日前按嘉委办发〔2005〕70号文件要求分别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自查汇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投资增长率(须附每个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开工率(须附每个项目供地情况表、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开工原始凭证复印件)、项目供地(须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情况汇总说明。供地项目开工率考核时段为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
2006年1月15日至20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2005年度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和汇报材料一并报市考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