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1号建议的复函
(渝农发〔2007〕182号)
刘岁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基层畜牧兽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44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高度重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2005年5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要求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兽医技术支持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农业部也出台“关于
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医发〔2005〕19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5〕2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6〕126号),并要求各区县务必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完成后,全市将建立起完善的动物防疫体系。
二、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推进。为加强乡镇兽医站硬件装备水平,从2006年起,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已上报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利用2-3年时间,对全市50%左右的乡镇兽医站房屋设施、工作设备设施进行进一步建设完善。这项工作我局正在积极努力争取中。
三、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我局也在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的支持。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的《重庆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府已批复实施,该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我市的动物疫情测报监控预警体系、动物防疫屏障和隔离体系、动物疫情信息网络和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等五大体系,其中也包含有乡镇兽医站建设内容。去年,市政府还下发渝府〔2006〕242号文件,重新调整布局,设立49个周边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计划在未来三年时间里,分期分批完善49个综合站,新建和改建检查站房屋、检查隔离场所和完善检验设施等硬件,以提高我市堵截外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