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五”期间我省的城镇化进程可以看出,正是在城乡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下,以工业化为“基本动力”,通过中心城市和中心镇辐射带动“两条腿走路”,通过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两只手调控”,实现了我省城镇化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的城镇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讲是“四个突出”。
1.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矛盾尚未消除,可持续发展问题依然突出。
我省经济在“十五”期间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矛盾依然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1)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十五”期间,我省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环境污染仍呈扩散趋势,城市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酸雨区面积不断扩大,大部分城市河段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水质性缺水问题凸显。(2)生态资源破坏严重。全省目前有不少工业园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园区甚至存在未经环保审批、乱设排污口的情况,导致了我省林地、耕地、水源不断减少,生态资源遭到破坏。(3)土地和能源资源供应紧张。部分地方政府依然存在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外延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土地浪费严重,部分地区的土地供应已接近枯竭。工业化、城镇化粗放增长方式造成生产、生活能耗需求高涨,导致部分地区出现了电力、燃油、煤炭等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4)一些城镇盲目开发,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导致城镇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逐渐丧失,历史文脉得不到延续。
2.“城乡二元”和“本外二元”结构继续存在,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比较突出。
我省仍存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城乡二元”结构、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之间的“本外二元”结构,矛盾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1)城市反哺农村能力弱,对农村的投入不足,忽视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指导和调控。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34591个,完成率仅为25.85%,不少村庄建设布局混乱,土地浪费严重,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2)城镇扩张过程中对农民利益的重视和保护不够,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不够落实,对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出路问题的措施不够到位。(3)城镇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和户籍等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城镇就业压力和社会保险压力增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任务繁重。(4)外来人口边缘化倾向日益显现。在珠三角的不少城镇,外来人口是户籍人口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对住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应均造成较大压力。同时,外来人口生活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和职业性培训,长年生活在城市却不能转化成城市居民,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3.城镇建设统筹不够,用地紧张和土地粗放利用、设施供给不足和设施重复建设等矛盾比较突出。
区域整体统筹和综合调控的作用弱化,许多城镇各自为政,贪大求全,导致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用地紧张和土地粗放利用、设施供给不足和设施重复建设等矛盾并存:(1)城市中心区的高密度开发,引起中心区交通拥挤、环境恶化,导致用地功能不合理和土地超强度利用的现象;而在城乡结合部、城镇外围新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建设中,土地利用简单粗放,浪费严重。部分城镇对土地资源进行盲目开发利用,随意圈占土地,超标准、超需求建设各类园区。(2)公益性设施仍面临投资渠道缺乏、投入不足的局面,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设施,还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要。(3)部分城镇不顾自身的定位和分工,在公共设施建设上追求“人有我有”、自成体系,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4.城镇管理体制和区域协调机制创新不足,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
我省在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和区域协调机制方面仍然不足,限制了城镇化的发展,造成区域发展不协调,主要体现在:(1)县、镇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事权大、财权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短缺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珠三角的一些特大镇已发展到城市的规模,却仍沿用原有的乡镇管理模式,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定额远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制约了政府服务质量的提升;支持中心镇发展的一些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中心镇的进一步发展。(2)产业发展缺乏整合,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及区域协调机制的缺失,造成城镇间过度竞争,直接引发土地资源浪费、产业结构趋同、市场封闭等问题。(3)尚未建立有效机制来缩小后发地区和先发地区的差距,存在着“先发地区有动力缺资源”和“后发地区有资源缺动力”的矛盾。
(三)发展形势。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城镇化发展也将面临众多的机遇与挑战。
1.发展的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层次的区域合作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我省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与动力。经济全球化为我省城镇纳入世界城镇体系提供了契机,借助国际产业大转移和国际大市场,珠三角城镇群特别是广州、深圳等重要城市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成为世界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泛珠三角合作的深入开展,既拓展了我省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空间,增强了综合竞争实力,也为我省欠发达地区的城镇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有利于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CEPA框架协议的实施和大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进一步开展,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粤港澳的产业联系和区域空间关系,增强其整体竞争能力,也有利于推进大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促进我省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
2.面临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在为我省城镇化发展提供良好机遇的同时,也使我省面临的区域竞争加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省在国内的政策优势逐渐丧失,外来投资、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尤其是高端制造业出现了由珠三角向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转移的趋势,我省工业化发展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区域竞争。过去我省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机遇,采取“两头在外”(原料来自国外,产品销往国外)的发展策略,迅速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与城镇化的发展,但在当今区域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省内土地、水、电等各种资源供给日趋紧张的情形下,“两头在外”的发展策略已经开始显示出其局限性。打破对外延粗放增长方式的依赖,培育新的增长优势及城镇化发展动力,协调好外源型经济和内源型经济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严峻考验。就我省的发展实际而言,“十五”期间城镇化发展中暴露的四大问题,说明了我省的城镇化发展面临着一些深层次因素的制约,如何化解这些问题和矛盾,实现我省城镇化发展格局的战略转变,任务艰巨。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的要求统揽城镇化发展全局,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重点,以增强城镇群和中心城镇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为关键,走大中小城市与中心镇协调发展的有广东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城镇人居环境,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解决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设人本型城镇;尊重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利用现有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型城镇;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特别是注意节约和保护水土资源,建设节约型城镇;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和谐型城镇,成为引领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