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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达标升级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凡申报嘉兴市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达标升级考核的对象,均须符合以下定性指标的要求:
  1. 有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并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规划。
  2. 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集聚度较高。
  3. 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桥、通电、供水、排污、通信及土地平整)以上。
  4. 有专职管理服务机构,并建立项目评估、基建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制度。
  5. 建有培育中小企业和招商引资载体功能的创业中心(孵化器)或标准厂房等综合配套设施。
  6. 制定并实施资源节约型、创新发展型、管理科学型的新型化、功能化、特色化、生态化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规划。进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努力发展循环经济。
  7. 新进区项目全部符合产业政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排污达到标准;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严格按省“双控”指标执行。
  在满足上述定性指标要求的前提下,确定不同等级的定量指标入围条件。
  (一)嘉兴市特级乡镇工业功能区达标入围条件:
  1. 累计开发面积3000亩以上;
  2. 基础设施累计投资1.5亿元以上;
  3. 进区企业累计生产性投资20亿元以上;
  4. 全年累计工业总产值50亿元;
  5. 全年实现利税总额1亿元以上;
  6. 主导产业集聚度60%以上;
  7. 当年新增项目投资密度平均达100万元/亩;
  8. 当年新增项目容积率平均达0.9以上;
  9. 进区企业120家以上;
  10. 从业人员8000人以上,其中吸纳当地农民、居民就业6000人以上。
  (二)嘉兴市甲级乡镇工业功能区达标入围条件:
  1. 累计开发面积2000亩以上;
  2. 基础设施累计投资6000万元以上;
  3. 进区企业累计生产性投资10亿元以上;
  4. 全年累计工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
  5. 全年实现利税总额5000万元以上;
  6. 主导产业集聚度50%以上;
  7. 进区企业80家以上;
  8. 从业人员6000人以上,其中吸纳当地农民、居民就业4000人以上。
  (三)嘉兴市乙级乡镇工业功能区达标入围条件:
  1. 累计开发面积1000亩以上;
  2. 基础设施累计投资3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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