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直字[2007]13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工委同意《2007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2007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07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实施纲要》和市委的《实施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查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推动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树立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理念,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工作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理念,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绩效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领导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实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项制度”,着力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审批时间过长、行政收费过高、接待费过多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