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浙卫办疾控[2006]36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霍乱防控工作责任书》、《浙江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责任书》等有关规定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厅决定对各地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年度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浙江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责任书》、《浙江省人民政府霍乱防控工作责任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和《浙江省2006年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要点》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可参照《2006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自查表》(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方法和范围
各地以市为单位完成市本级和辖区各县(市、区)自查,并如实填写《2006年度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自查表》,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我厅疾病控制处。省将组织督导检查组检查11个市,并在各市随机抽查1-2个县(市、区),对各市自查结果进行复核。
三、督导检查时间
2006年12月下旬或2007年1月上旬。
四、其他
各市、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自查和自查表填写及上报工作。省督导检查具体时间、检查人员名单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毛一萍;联系电话:87709074;邮箱:cathemao@163.com
附件:《2006年度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自查表》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06年度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督导自查表(辖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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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项│ 自查内容 │自查依据│ 备 注 │
│ 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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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1、有无一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甲类急性传染病(或参│《浙江省│ │
│染病疫│照甲类管理的非典、人高致病性禽流感)或30人以上群│平安市、│ │
│情防控│体性乙类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 │县(市、│ │
│工作 │ │区)考核│ │
│ │ │办法》 │ │
│ │ A有 B无 │ │ │
│ │如“有”,请继续填写: │ │ │
│ │传染病种类和名称: ,首发病例时间: │ │ │
│ │ , 最后病例治愈时间 ,报告时间: │ │ │
│ │ │ │ │
│ │现是否控制扑灭: │ │ │
│ │ │ │ │
│ │ A是 B否 │ │ │
├───┼────────────────────────┼────┼───────┤
│艾滋病│1、市本级防艾经费: 万;是否专款专用:A是B否│《浙江省│安全套和防治艾│
│防控工│2、“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 │平安市、│滋病宣传资料放│
│作 │①2006年共实行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 人│县(市、│置情况自查要求│
│ │②2006年共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区)考核│共抽取宾馆3家 │
│ │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 │办法》 │、旅店3家、桑 │
│ │ 人 │ │拿浴室2家、按 │
│ │③对 名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 │《浙江省│摩足浴1家、歌 │
│ │④对 名孕妇实行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2006年疾│舞厅1家 │
│ │药物治疗 │病预防控│ │
│ │⑤将 名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 │制和爱国│ │
│ │府救助范围 │卫生工作│ │
│ │3、是否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A已开展 B已申 │要点》 │ │
│ │报 C未开展 │ │ │
│ │日门诊量 人, 累计 人次 │ │ │
│ │4、 年 月组建市级艾滋病防治策略讲师团;到目│ │ │
│ │前为止,市级防艾宣讲团已开展 场全市艾滋病防 │ │ │
│ │治宣讲会 │ │ │
│ │5、已经在市委党校开展 场艾滋病防治教 │ │ │
│ │育课 │ │ │
│ │6、城市共设立预防艾滋病大型公益广告牌 块 │ │ │
│ │7、服务行业业主艾滋病培训情况: │ │ │
│ │ 全市共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 家,应培训│ │ │
│ │业主人数: 人,已培训人数: 人, │ │ │
│ │ 培训率: % │ │ │
│ │8、安全套和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放置情况: │ │ │
│ │抽查的公共场所数: ,放置安全套的公共场所 │ │ │
│ │数: ,放置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的公共场所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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