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长春市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长教发[2007]6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
现将《2007年长春市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发给你们,望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07年长春市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2007年中小学绿色生态学校建设验收标准
3.吉林省“优胜杯”绿色生态校园标准
4.2007年花园校巩固提高总体效果检查验收表(略)
二ОО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1:
2007年长春市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长春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我市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工作成果,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学校建设的步伐,以长春市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绿色生态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要求,2007年将加大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搞好创建绿色生态学校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1.2007年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工作是在巩固2004-2006年三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中小学继续全面展开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抓好长春市内城区学校绿色生态学校建设和花园式学校建设成果巩固提高工作。年末争取有5-8所学校达到绿色生态学校标准;花园式学校巩固率和完好率达到98%以上;提高率达到80%以上。
2.参加吉林省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优胜杯”部门绿化竞赛活动,按照竞赛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教育部门学校自检和推荐材料上报工作。今年力争有2-5所学校达到省绿色生态学校的标准。
3.继续巩固和提高中小学花园式学校建设成果。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乔、灌木的种植,提高校园绿化质量,达到绿带绕校、森林进校的生态园林的效果。校园面积小的学校要继续抓好“见缝插绿”,利用有效的空间 扩大绿化覆盖率的比例。2006年接收的企业办学校,要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年内争取要达到花园式学校标准。
4.绿色生态学校建设要做到与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校舍管理、校容校貌的提高有机的结合。要组织师生全员参与建设和管理,使学生在与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素质。把中小学校的环境质量、管理和育人的水平再提高一个档次。
二、工作要求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