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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2007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重点支持和指导自治区卫生厅、司法厅、环保局、畜牧厅、国土资源厅和审计厅等政府部门依托专网开展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依托专网开展横向公文交换和业务协同工作。
  各地州市要于2007年6月前完成专网到所属县市(区)政府的延伸联接,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政务信息县市级直报点通过专网直接传送政务信息等应用的实现。要在年内实施与所属卫生、司法、畜牧、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专网联接。逐步建立专网运行保障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二)积极推进专网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
  1.全面完成各地州市到所属县(市)政府的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各地州市必须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规范要求于2007年6月前依托延伸至县市的专网建立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开展政府公文网络传输,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办公厅电子公文直发到各县市政府。
  2.依托专网建立自治区政府系统视频(数字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统一规划,依托专网建立自治区政府数字视频会议系统,为自治区政府通过专网召开全区性的数字电视电话会议和开展远程业务培训提供保障。
  自治区政府视频会议系统中心端设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经费申请自治区财政安排,各地数字视频会议室建设由各地州市按统一规范要求安排经费建设,争取在2007年9月完成建设投入应用。
  3.做好自治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积极推进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自治区应急信息平台系统的规划和立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好系统技术建设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网络和资源整合等配合工作。
  以上相关工作计划安排和应用系统建设的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地各单位领导要根据2006年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各地州市要按在当地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原则调整设置电子政务工作专职机构,理顺工作管理体制,各厅局部门要有一个确保工作的专门机构,明确职责,保障电子政务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设。
  根据中央的要求,电子政务建设的经费要纳入自治区和各地计划、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单位还要通过争取科技项目、与社会合作、承担示范建设等多种方式,广泛寻求多方支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全面推进工作。
  2007年度,自治区政府督查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各单位约需安排1万元的软件配套建设资金;自治区政府系统数字视频(数字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各地州市需安排6万元配套设备建设资金。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需要,积极安排将电子政务的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落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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