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在廉洁方面不出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工责任。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分担的任务。要按照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把反腐倡廉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执行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有力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各市、省直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报告。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07年2月2日
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200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2007年1月30日)
200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具体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一、任务要求
(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支持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对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