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着力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法纪、优良传统和作风、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自律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着力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依法惩治腐败分子,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注重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抓好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着力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和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四、弘扬新风正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我省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实现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不断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党的宗旨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要树立正确的领导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集中,善于团结共事, 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要大力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 自觉加强思想道 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省委已经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4号),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强化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关于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等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清理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我省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中接受深刻教训,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认真践行廉政承诺,带头廉洁自律。要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时刻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努力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