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的情况:梧州市为102.69%,比控制考核指标多死亡6人;北海市为115.24%,比控制考核指标多死亡16人。
另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148人,占年度控制指标135.78%,比控制考核指标多死亡39人。
三、全区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主要指标同比下降幅度均在两位数以上。
(二)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共发生85起,死亡315人,同比分别下降25.44%和24.28%。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效果显著。经过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7.00%、13.56%、9.76%和 36.73%;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42%和33.82%;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 54.24%、36.21%、32.03%;铁路路外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24%、13.20%。
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照《2006年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强化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做到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强化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规定分别与所辖市、县、区和有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关部门和市、县(区)人民政府也分别与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同时普遍制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管理办法,做到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全区14个地级市都精心安排了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企业自检自查、县区组织全面检查、地级市人民政府进行督查的办法,对辖区内所有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做到了认真负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在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各地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多次组织开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物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均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