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经济实现长周期、快增长、高效益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对于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任,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研究和提出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城镇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十五”期间,全区城镇累计新就业101.6万人,比“九五”期间增加48.5万人,增长91.3%。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十五”期间,全区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6万个,发放小额贷款4.15亿元,累计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54万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帮助12.8万人“4050”人员和18944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了就业。三是深化了城乡就业制度改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务输出的规模、质量和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牧民进城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期末,全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88.7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85.6万人,增幅83%。
2、就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再就业培训成绩显著。五年来,全区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97万人,与“九五”时期相比增加了40.8万人,增长幅度为137.7%。全区参加创业培训结业人数为32285人,成功创办了6962户企业,带动吸纳了62664人实现就业再就业。二是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提高。到“十五”期末,经鉴定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7.5万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0.6万人,技师3万人,高级技师0.6万人,高级技能人才达14.25万人,占职工队伍总数(165万技术工人)的8.60%。
3、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到2005年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38.7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43.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到222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1.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29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到106.6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到105.8万人(以上三项保险改革都是在“十五”期间启动的故没有对比数)。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到2005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额达到82亿元以上,比“九五”期末增加32亿元,增长64%。三是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管理服务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预计达到97.8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建立,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4、市场化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
一是在各类企业普遍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劳动制度初步建立。到2005年年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二是强化了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监察效果明显提高,形成了主动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年度检查的执法机制。“十五”期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11.8万户,组织开展全区范围专项检查8次,年检各类用人单位6.9万户,受理举报案件5973件,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通过执法监察,累计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0.93万份,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2136.4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104.38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13户,为农民工及其他劳动者偿付被拖欠工资近8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健全了三级仲裁机构,实行了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基本实现了依法开庭,规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