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工转移和维权工程。一是有序转移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积极发展农村劳务组织,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和劳务输出质量,扩大输出规模。通过产业培育增加就业岗位,就近就地转移富余劳动力;输出地要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联系,通过有组织地输送农牧民赴外地打工,实现跨区劳务输出。2007年全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突破200万人。二是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组织机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设立专门负责农民工工作的内设机构,各苏木乡镇、嘎查村也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全面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努力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四)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工程。要进一步扩大农村牧区低保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面扩大到60万人以上,补助标准提高20%。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农村牧区社会救助机制和设施建设,五保供养工作要落实好新《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符合条件的新增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结合民政部实施“霞光计划”,继续抓好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国有民营”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牧区兴办社会救助机构;继续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和“蓝天计划”,惠及更多的农村牧区孤残儿童。要不断完善农村牧区灾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完善自治区、盟市和旗县救灾通讯网络,建立和完善灾后恢复重建管理制度、各级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和重大灾害的快速拨付机制,切实提高灾害救助水平。
(五)农村牧区广电事业建设工程。2007年至2008年,国家给我区计划安排1.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牧区建设148个直播卫星、无线覆盖点,完成2套中央电视节目和1套中央广播节目建设任务。“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计划安排投资8000万元,完成2套自治区电视节目和2套自治区广播节目建设任务。到“十一五”末,确保全区农村牧区能够收看到2套中央和2套自治区电视节目,收听到1套中央和2套自治区广播节目。
(六)教育资助工程。目前,全区有100万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58万名中小学生免学杂费、61万名中小学生补助公用经费和32万名中小学寄宿生补助经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007年,全区计划安排8.4亿元资金,重点解决农村牧区中小学生住宿难问题,适当提高47.8万名寄宿制贫困初中生、小学生补助标准,力争使210万名中小学生当年受益。到“十一五”末,使上述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年内尽快偿清拖欠教师工资,确保在2007年4月底前将2000年以前陈欠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偿清。继续做好职业学校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2007年,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的助学金补助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一番,扶助面达到20%。积极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落实,确保每个大学生不因贫失学。在继续开展生源地财政贴息贷款的同时,扩大学籍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面,将盟市所属高校也纳入助学贷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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