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1、坚持直接选举的原则。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2、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1人,让选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做到好中选优。
3、坚持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投票人在选票上不署名,并按要求投入指定的密封票箱,同时,选举现场应当设秘密写票处。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选举时间和地点以及唱计票公开,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三)时间要求。2007年1月-2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拟定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方案;3月底前,下发换届选举工作文件,召开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4月-6月,各区县、镇街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各阶段的实施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依法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规定。要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权威,对村委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
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中央、省市政策中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解释或曲解,更不能随意突破。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据职责依法讨论决定。
(二)加强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各区县、镇街要及时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帮助农村干部群众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知晓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及具体投票程序等情况。要根据农村工作实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宣传画、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激发村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热情,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区县、镇街要分级开展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法律、政策规定,明确选举的目的和意义,熟知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要求和重点,坚决杜绝换届中的违法行为。
(三)完善细化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