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内政发[2007]1号 2007年2月2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财政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更加注重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基础突破,试点示范,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加强农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步伐,提高农牧业技术装备水平,创新农牧业经营方式,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继续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以及旱作农业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比重。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50亿斤左右,肉类总产量达到290万吨,鲜奶产量达到1000万吨。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二)努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在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农牧业人口转移、大力整合社会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牧区的投入,重点加强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乡村道路、环境卫生、清洁能源、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力争解决6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和2万户农牧民的通电问题,新增沼气用户5.8万户,实现所有苏木乡镇通油路、嘎查村通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