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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的实施意见

  为充实我市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切实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嘉兴市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招对象

  年龄在18至2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志愿从事消防工作的未婚青年。具体征招办法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另行制订。

  二、使用范围

  凡国家未增加公安现役编制的已建和新建消防队(站),根据公安部《关于颁发〈公安消防部队总队以下编制方案〉(试行)的命令》和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最低配备标准,现有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30人的标准型普通消防队(站)、不足45人的特勤消防队(站),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负责核定人数,统一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到一线消防单位。

  三、征招数量

  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征招名额,结合全市消防部队兵员分布和消防工作任务情况,全市在2年内共征招合同制消防队员255名,确保各普通消防站警力不低于30人、特勤消防站警力不低于45人。2006年,全市征招合同制消防员110名,其中:海宁市征招34名;嘉善县征招16名(其中,嘉善县消防大队4名,嘉善经济开发区消防站征招12名);嘉兴港区征招24名;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各征招7名;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各征招4名。2007年,共征招合同制消防员145名,其中:嘉兴经济开发区征招26名;嘉兴港区征招26名;桐乡市征招30名(其中桐乡消防大队10名,桐乡经济开发区20名);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各征招10名;嘉善县、平湖市和秦山消防中队各征招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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