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把行政复议工作推向深入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宣传、普及
行政复议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普遍通过街头咨询、宣传栏、宣传车、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传媒,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
行政复议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行政复议法为越来越多的群众所了解,“有行政争议,去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的重要选择,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各地还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狠抓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有了较大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改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的积极性、主动性有了显著提高。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抓了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的制度建设。从案件接访、受理、主办、办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研究、决定审签、送达,到责任追究、复议建议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了规范自身行为的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行政复议人员工作守则、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三是抓了与行政复议工作密切相关的制度建设。这些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复议机构及其人员的执法行为,保证了行政复议的客观公正、合理合法。
(5)领导大力支持,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盾。绝大多数领导同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比较高,能够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本级政府、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支持的力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从宏观上加以指导。二是强化保障措施。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坚决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案。对于敏感案件、疑难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各地各部门领导能够亲自过问,及时研究解决,对于办案中遇到的阻力,能够帮助排除。
(6)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保持了行政复议工作旺盛的生命力。在不违背
行政复议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办案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把调解机制引入行政复议,对于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减少行政管理相对人诉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探索建立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建立听证程序。建立重大案件回访和复议建议书制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的收案、办案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