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发展老年康复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专业医疗服务机构,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专科。
重视老年体育设施建设,建成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在新建、拟建的体育场馆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健身锻炼创造条件。基本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充的多渠道的健身设施投资保障机制。到2010年,全市50%以上的社区建有健身苑点。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力争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业的投资额有大幅度增长,切实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到2010年,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5张左右。加强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在满足集中供养需要的前提下向社会老年人开放,使其成为区域内城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及加盟企业、“星光老年之家”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住房和生活环境建设。认真贯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和规划老年人养老、文体活动、医疗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需要。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有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公建配套设施。提倡建造方便居家养老和家人照料的新型住宅。
积极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凡符合条件的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四)老年法制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2.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与援助体系。县及县以上各级司法行政机构与老龄工作部门要健全完善老年法律援助站,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法律服务机构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指导开展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凡有赡养纠纷的家庭都要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
3.加强法制和道德宣传教育工作。将“一法一办法”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城乡普法教育普及率分别不低于95%和75%。加强敬老、爱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的宣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