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加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各级主要领导的宣传,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群众支持;完善配套政策,明确管理职能。地震与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科学地开展市域地震安全性总体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对拟建的生命线工程、容易引发次生灾害的重要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从而科学确定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
(二)开展城市活断层探测和小区划工作。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调查工作。在省地震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分别开展市本级、嘉善等县(市)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城市震害预测和防御对策工作;开展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级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组织完成城市地震活动构造带的探测,进行大比例尺活断层地质填图,充分揭示我市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综合防御对策基础资料库,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利用提供基础依据。
(三)建设强震动台网,完善前兆台网,开展深井观测,形成监测预测数据共享平台。
按照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强震动观测台网。在“十五”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城市化对地震观测环境的影响,以及地震活动构造探测的需要,逐步开展地震深井观测,推动我市地震监测和预测预报技术的发展。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传输技术,与长三角区域内的周边地区联合,建设成一个国内先进的地震数据共享平台。
(四)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完善救援救助体系。
进一步完善全市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制定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和联络机制,配合省防震减灾指挥部适时开展演习,以保证指挥系统各项功能的实现。
重视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更新,尽快建成功能全面、反应灵敏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指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同时,建立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灾情速报渠道,并结合群测群防网点建设,建立健全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明确镇(乡、街道)的科技助理员和民政助理员等为灾情速报人员,逐步为其配备相应装备,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根据省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部署,推进全市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的建设,提升整体专业救援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消防、民防、民政、交通、卫生、建设、电力、水利、部队等各方面救援救助资源的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合理建设应急物品的储备网络,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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